关于开展“催还到期图书,超期免责”活动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16年04月22日 14:52 浏览:

经图书馆清查,尚有部分读者存在借书到期未还的情况,既不利于读者继续借阅图书,也不利于公共资源的流通。为保证图书馆资源的完整性,促进图书流通,在世界读书日来临之际,特开展“超期免责”活动。

一、活动时间:4月25-29日

二、活动对象:全校师生读者

三、活动内容:

读者类型

要 求

减免政策

有超期款

关注图书馆微信,绑定一卡通

免超期款

书超期未还

1、归还超期书

2、关注图书馆微信,绑定一卡通

免超期款

书丢失且超期

1、处理赔书记录

2、关注图书馆微信,绑定一卡通

免加工费(3元/册)和超期款

书丢失但未超期

1、处理赔书记录

2、关注图书馆微信,绑定一卡通

免加工费(3元/册)

说明:关注微信,绑定一卡通是为了让读者随时了解自己的借还信息,避免借书超期。

四、还书和办理相关手续地点:

东院图书馆:二楼服务总台

南院9号楼一楼服务台

五、其他事项

1、所有遗失图书的赔偿标准按图书馆规章制度执行;

2、活动到期后,减免政策自行失效。

图书馆

2016年4月22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