纸质图书借还

服务时间:周一到周日8:00-22:30,部分服务需到总服务台办理,详见   开放时间

借书

读者凭认证后的校园卡在馆内自助设备办理图书借还手续。借阅权限如下:

读者类型 普通图书
可借册数 借期 续借时长(天) 续借次数
本科生 8 30天 30天 1
研究生 30 60天 30天 1
教师 30 90天 60天 1

 

续借

读者在借期内可办理图书续借,应还日期从续借当日起学生卡顺延30天,教师卡顺延60天。如读者所借图书被其他读者预约,则不可再续借。

预约图书

如读者所需图书所有复本都已借出,读者可办理图书预约。预约图书还回后,读者凭手机短信和校园卡来图书馆总服务台办理借阅手续。图书馆将为读者保留预约图书3天。

图书逾期归还

外借图书逾期未还,则开始按照每册书0.1元/天来计逾期费,只要有逾期费,系统自动暂停读者借阅权限,归还超期图书并缴清欠款后,方可恢复。

文献类型 普通图书 随书光盘/视听资料
逾期费收取标准 0.1元/本/天 1元/张/天


   期刊(含过刊合订本)不外借,仅限馆内阅览。

馆藏污损、遗失赔偿

1、读者应爱惜馆藏书刊,不得标记、污损。如有此行为,要酌情予以批评教育、通报批评、停止借阅权限、购买同版图书等处罚。
2、遗失图书应及时向图书馆总服务台报告,确认无法找回的情况下,如能购买到相同版本(或图书馆认可的新版)的正版图书,可将所购图书交回图书馆。
3、读者遗失图书并报图书馆总服务台后,如无法购买到相同版本(或图书馆认可的新版)的正版图书,则按照图书馆的《文献赔偿规则》进行赔偿。
4、读者损坏、遗失随书光盘,按污损、遗失光盘所属图书处理。

5、污损、遗失丛书或多卷书中的1册图书的,按照污损、遗失整套丛书处理。

6、读者丢失图书须先到总服务台报备,可向老师申请逾期费计算截止到报备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