消防安全制度

1、图书馆为大量图书文献、家具、各种电器设备的密集之地,是学院消防安全的防范重点。读者须知:安全高于一切。

2、严禁读者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馆;严禁在自习室乱拉电线;严禁使用明火加热器具;严禁在电器附近堆放可燃物品。随时清理废纸等可燃物。

3、依法严禁在公共区、阅览区和业务工作区吸烟。

4、读者应熟悉图书馆灭火器、消防水龙头的具体位置、消防通道;最好能掌握消防工具的使用。

5、任何人不得随意启动手动报警开关和消防设备以及电器总开关。

6、发现事故隐患,请及时报告值班老师;发现灾情,请及时报告馆办公室(8640971),学院保卫处(8640110)或直接拨打110、119。

7、图书馆执勤人员有权拒绝不明身份者入馆;外来办事人员须经执勤人员与馆办公室联系,经同意后才能入馆。

8、凡带出馆外的设备、家具及重要的物品,须有馆办公室批条,执勤人员才能放行。

9、出馆图书如遇报警,请读者友好配合予以澄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