电子资源使用规定

为了保护电子资源的知识产权,保证广大师生的正当权益和正常使用,也为了维护湖南理工学院的声誉,特制定本办法,请各位读者重视并遵守。

第一条 本校师生员工在使用图书馆电子资源时,应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规定,并遵循合理使用的原则。

第二条 图书馆电子资源指国内外出版商发行的、由湖南理工学院图书馆试用、购买使用权和授权免费使用的网络正式出版物,包括数据库、电子期刊、电子图书、多媒体资源等。

第三条 合理使用指图书馆电子资源仅限我校师生员工个人学习、教学及科研使用。

第四条 本校师生员工在使用图书馆电子资源时,严禁实施下列行为,如有下列行为,均属违规:

1.使用任何网络下载工具批量下载图书馆电子资源;

2.在短时间内,超过正常的阅读速度连续下载同一数据库中的多篇全文文献;

3.整卷、整期地下载数据库中全文文献;

4.把个人网络账号或VPN账号提供给校外人员访问图书馆电子资源;

5.私设代理服务器阅读或下载图书馆电子资源;

6.以营利为目的将所获得的图书馆电子资源提供给校外人员;

7. 未经图书馆许可,向非合法用户提供代理服务或大批量的数据、文献传递。

第五条 违规使用电子资源将导致部分IP被封,影响大范围的读者的正常使用,严重者会引起法律诉讼。

第六条 如发现违规行为,图书馆将会同学校网络信息中心、相关院系等组成临时调查小组进行调查,并进行如下处理:

1.通报违规者所在院系部门;

2.违规者需向图书馆提交书面检讨并删除违规下载的数据、文献;

3.图书馆在本馆网站发布通报批评;

4.视情节轻重,停止违规者借书权限一个月至半年;违规行为受到警告和处理后仍继续实施违规行为者,永久注销其借书权限。(同一读者,第一次违规,将暂停读者借阅权限1个月;第二次违规,暂停读者借阅权限半年;第三次违规,注销读者借阅权限。)

5.因违规行为给学校造成经济损失的,由违规者赔偿。

第七条 因违规行为而引起知识产权纠纷的,由违规者自行处理,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。